关于印发《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细则要求,申请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初次申请产品,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3000套以上,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10000套,其中至少有2000套用于零售渠道;曾入选产品再次申请的,应完成上个推广期承诺出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