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要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鼓励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委1月联合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将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计划》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要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100 万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