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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 有了法律“硬约束”

楼主 jc68mao0450
国务院: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  有了法律“硬约束”

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草案)》, 对机关、人民团体、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其他团体和事业单位等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办公用房等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对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的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建设、维修楼堂馆所也要按照确有必要、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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